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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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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一般甘南藏族的未婚男女,恋爱婚姻比较自由,但是正式结婚要聘娶,要双方父母同意。通婚范围,父系亲族严禁通婚;母系亲族经过几代以后方可通婚。藏族婚姻恋爱,虽然也讲究门当户对,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一般说来,较为自由。青年男女在交往中,产生了爱情,准备结为伴侣,一般情况下家庭是不加阻拦的。对象如果是父母选择的,通常也要和子女商量,很少包办。求婚的办法通常是由男家请媒人带上哈达和若干牛羊肉以及酒茶叶之类的礼品,前往女家求婚。如女方正式接受了礼物,就算同意婚事。接着媒 人要按预定的时间,带上商议婚事用的酒肉和男方送给新娘的衣物、装饰品等到女家,女家请来父系近亲和姑娘的阿舅,共同商定婚期等具体事宜。结婚的前一天,新郎由媒人陪同,骑马前去女方家迎亲。夜晚,在女家举行庆贺迎亲的隆重宴会, 宴会上男女歌手要赛歌,往往是通宵达旦。举行婚礼那天清晨,女方派出庞大的送亲队,陪同新娘、新郎、媒人等一行人马迎着朝阳出发。新郎家则派迎亲队带着礼酒分批前往中途迎接,双方相遇后,互相介绍相认,向送亲的娘家人敬酒,唱祝贺歌。途中再遇迎亲队,送亲队又要停下来,履行同样仪式,这样时走时停,边走边唱。到了新郎村庄附近,新娘下马, 由新郎村里的姑娘们簇拥着,缓缓步行走进房屋。在牧区,送亲的男青年进帐房以前,有意快马加鞭向四处奔驰,迎亲队的小伙子紧紧追赶,追逐嬉戏一番。接着正式举行婚礼,新人 双双向佛像和父母行跪拜礼,然后新娘手捧一杯用哈达襄着的奶茶向公婆敬献,以表示美满幸福生活的开始。礼毕,男女老少围坐在摆满美酒佳肴的一排排炕桌边欢宴.席间,男女歌手对唱酒曲,一曲方罢,一歌又起,宾主频频祝酒,并用生动的比喻; 诙谐的言语,互致婚礼祝词,随后再举行由娘家人给新郎迭腰带的仪式。酒曲对唱至夜阑时,年轻人向长辈提出唱情歌的要求,得到允许后,男女青年就开始对唱情歌。这时老人们和有近亲关系的人要离座回避。往往唱到天亮,青年们才尽欢而散。有的地方,在迎新会上只唱酒曲,不准唱情歌。

有时,婚前女方父母不同意,而男方又要坚决迎娶,女方还可以暂时逃离私奔,待其父母 同意时再议婚礼,但男方需迭女方父母各2头牛,家庭其他成员1只羊。

抢婚是又一种婚姻形式。男女青年相爱,但女方父母不同意,男方便约好伙伴3—5人,夜间在女方的家门或帐篷柱上悄悄挂上一条哈达,瞒着女方家长把姑娘领走,第二天清晨托媒人到女方家求婚,待女方父母应允后,再举行结婚仪式,这就叫抢婚。招女婿也是甘南藏区常见的一种婚姻形式。有一些家庭,在女儿相中对象后,便托媒说亲,经对方父母同意,招为女婿。赘婿,不论在家庭和社会上,都受到尊重。

甘南藏族在婚姻形式上,以一夫一妻制为主,解放前,少数上层阶级多为一夫多妻。家庭多是3—5人的小家庭,大权掌握在男子手中。如别无男性尊长,则由女子掌权。父母亡故,儿女均有继承财产权,唯赘婿或儿媳没有。女儿出嫁后也可以回娘家继承财产。男孩长到17~18岁,即可结婚另成一个小家庭,可以带走部分财产,小儿子一般留在父母的身边生活。婚后,如女方真不愿意,可以跑回娘家,社会并不歧视,男方一般也不再追求。解放后,随着教育、文化,科学事业的发展和婚姻法的贯彻,甘南藏族在婚姻方面的陈规陋习逐渐革除,具有民族特色的欢乐又富于情趣的嫁娶习俗则被沿用下来。